根據美國政治新聞機構 Politico 近期報導指出,Youtube 由於未經父母同意蒐集兒童個資,以兒童為廣告標的,被控涉嫌侵犯兒童隱私違反「兒童線上隱私保護法」(COPPA,Children’s Online Privacy Protection Act),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(FTC,Federal Trade Commission)將針對母公司 Google 處以最高罰金 2 億美元,約新台幣 62 億元。
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與 Google 的和解金將落在 1.5 億美元至 2 億美元間,和解案預計下週進行公佈。即便此鉅額罰款已相當驚人,外界評論依然認為還不足夠。美國參議員馬基(Ed Markey, D-MA)主張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同意讓 YouTube 擺脫侵犯隱私的困境,這次的受害者為兒童,應當更審慎評估,處以更嚴厲的罰則。而其它消費者團體與相關代表,Campaign for a Commercial Free Childhood 也認為本案的處理結果不當。
參議員馬基是「兒童線上隱私保護法」的立法者之一,該法案控管網路搜集與使用兒童的個資。馬基近期積極引介各式法案,以拓展兒童的保護範圍。
面對兒童的使用,YouTube 已祭出新一波內容管制策略。上週聲明下架主題標籤設為「兒童觀賞」或「家庭適宜卡通」,包含性、暴力與猥褻等不適合兒童的影片。本週也上線 YouTubeKids.com 網站,提供兒童影片內容(台灣地區目前未開放)。家長可以透過孩童的內容觀看歷史,作更嚴密的把關。YouTube 表示本站為兒童創造一個更安全的環境,讓孩子們能在線上發揮好奇心探索更多興趣,同時讓家長有工具能客製化小孩的使用經驗。(deadline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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